2008/01/24

冒冷汗

這時候除了該慶幸沒選婦產科外
還是應該懊悔沒先出生個20年?
明天就達退休年齡
明天就可告老還鄉

原文聯結

根據衛生署規畫,生產風險補償救濟類似現行「藥害救濟」制度,一旦生產過程發生醫療事故,包括產婦可能死亡的羊水栓塞到新生兒腦性麻痺、肩難產使手部功能受損等,不論醫師有無過失,三個月內給予病家卅到兩百萬元不等的救濟,預計今年上半年上路。

衛生署醫事處長薛瑞元說,婦女生產過程一旦發生不幸,對病家是很大的折磨跟負擔,而愈來愈多的醫療糾紛及訟訴,也可能導致防禦性醫療,讓病患接受不必要的醫療措施,衛生署計畫成立「生產風險補償救濟基金」,是基於集體風險分攤原則。

醫改會董事長張苙雲認為制度立意良好,但對肩難產或羊水栓塞等事件,衛生署和婦產科醫師會應援引國外資料比較,若仍有改善空間,醫界責無旁貸

我把他翻譯成: 今天你八字不好遇上了, 你個人就是集體, 你的家人全體一起分攤, 一改會決定了就算.

看了這個新聞
除了冒冷汗
就是希望自己是在三線或四線科上班(如果有五線六線那就更好了)
防禦性醫療? 現在哪裡不是防禦性醫療?
說好聽的說要轉介, 其實也是在找最後一隻白老鼠
如果已經加注了那麼多風險, 是不是也要爭取一些應有的權益?

我想到兩個最基本的權益
1. 訴訟權(對患者提起誣告/名譽傷害/精神求償的相同權益, 包含對制訂不正確的委員會/聯合會/政府機官提起行政訴訟及賠償, 並有專人為之; 求償金額由敗訴者全額支付, 不論求償是由誰提出, 勝者全拿, winner-take-all)
2. 完整的醫療保險(讓拿刀及沒拿刀的人有免於恐懼的自由)

防禦性醫療, 絕不是最糟的情況
一切非關個人恩怨,只是在商言商!
It’s nothing personal. It’s just business.

1 則留言:

  1. 改個字,在傷言殤才對XD

    身為被告,行使的是訴訟對等的辯護權,所以如果在現實制度面要反制,除非在過程中原告有犯錯才有機會.....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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